EN

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7-18 20:39:54 | 作者: bob官网app下载-新闻

 

  现将《绍兴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更好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提升产业、畅通内循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5%以上。全市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公司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5%、80%。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到2027年,全市新能源汽车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40%,家电年销售额较2023年增长25%。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到2027年,全市建成7处以上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至少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0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0万辆以上,报废机动车回收量超3.5万辆。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到2027年,全市建立符合各方需求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10项以上、“浙江制造”标准15项以上,发布市级区域标准5项以上。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施更新改造。深入实施“4151”先进制造业强市计划,聚焦纺织、金属加工、通用设备等体量规模大的传统优势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针对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发展迅猛、技术迭代快的新兴行业,鼓励企业适应技术创新和行业发展新要求,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先进设备;聚焦化工、医药、黄酒、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在设计验证、测试验证、工艺验证等中试和检验检测环节,更新一批先进设备,提升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实现制造业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充分激发内生项目投资动力,内生项目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围绕重点行业设施大规模更新,推进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每年实施一批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升级示范项目,全市每年组织实施50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组织实施一批首台(套)工程化攻关项目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提升高端产品供给能力,2024年,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30项以上,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5项以上;到2027年,新培育认定首台(套)产品100项以上。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模式,支持企业对原有装备、生产线、车间等实施数字化技术改造,到2027年,全市新增未来工厂6家、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60家,规上工业公司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和滨海新区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下同。

  (二)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推动重点行业能效诊断,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到2027年,全市通过能效诊断推动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改投资100亿元以上。聚焦纺织、印染、化工、商业楼宇等行业,推广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等技术,全方面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到2027年,力争生产线(装置)能效水平全部达到基准以上,其中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50%。推动燃煤企业节煤改造,全面淘汰次高温次高压及以下热电联产机组,到2027年,实现65蒸吨/时以下清洁化改造、通过供热改造降碳10万吨。全面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年均新建改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1000根左右,到2027年,实现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村村通”“城区10分钟充电圈”。支持有条件、有基础的地区加快布局和推进新一代换电站、加氢站建设。继续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推动光伏、新型储能等能源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6000千瓦光伏装机更新改造,每年投资1亿元以上。

  (三)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改造。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做更新改造,到2027年,完成103个县控以上断面水站设备更新、16个省控断面监测水站智能运维改造。加强新污染物环境监视测定能力建设,逐步形成全氟化合物等14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监测分析能力,依托柯桥区、上虞区纺织印染行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推进新污染物监测实验室和设备建设,到2027年,建成1个以上人工智能环境监视测定实验室。抓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通过源头替代、生态设计、企业内自行利用等措施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到2027年,建成覆盖全市域范围的普通工业固态废料收运体系。加强秸秆焚烧火点监控设备建设,推广秸秆清洁化处理设备,到2027年,建成秸秆焚烧高位瞭望点位441路。推进生态环境监视测定、执法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更新升级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中符合淘汰标准的设备,到2027年,新增4个大气颗粒物组分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成7个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

  (四)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有序开展传统民居微改造、背街小巷微更新,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更新试点,按要求适当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增配健身、助残等公共服务设施,到2027年,实现“15分钟公共服务圈”“15分钟社区生活圈”。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约能源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约能源改造60万平方米。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质量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电梯,到2027年,加装电梯600台。多渠道开发利用商业房产、仓储用房、企业和事业单位闲置用房等存量房产资源改建养老服务设施,到2027年,改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个以上。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鼓励发展农家乐、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到2027年,基本建立成熟的农村宅基地开发利用体系。

  (五)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动市域一体协同,大力推动越城、柯桥、上虞交界区域融合发展,持续深化清洁城市“410行动”,推进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城市桥下空间综合利用、雨污管网提标改造、城镇燃气设施、窨井盖等功能优化项目建设,到2027年,新建改建城市地下管廊9公里,市政雨水管网15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城镇燃气管网140公里以上、生活小区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改造100个以上。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攻坚,到2027年,新建改建垃圾转运站27座。

  (六)推动数智设施更新改造。着力构建算力、算法一体化布局,加快建设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超前布局6G智联网络,到2027年,全面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交通枢纽、交通道路等重点场所视频监控、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城市新建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

  (七)加快应急消防领域更新改造。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到2027年,全市规划储备具备应急隔离功能的房源不少于6000间,“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市政、旅游配套条件基本成熟。加快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梯次推动古城、古镇等木结构房屋老旧电线保护、感烟报警器、消防取水口增设,增建、改建电瓶车“充停换”场所,每年改造提升影响消防安全的老旧高层居住小区10个以上。

  (八)加快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更新。全力发展临空经济、低空经济,以杭绍临空经济示范区绍兴片区、柯桥、新昌和诸暨通用机场为基础,多枢纽联动打造低空飞行网络体系,加快布设无人机基站、转运节点等低空设施网,到2027年,建成10个以上低空经济项目。推动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每年更新电动公交车80辆,到2027年,力争主城区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100%;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90%,出租车新能源化率达到90%。加快推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渔船设备、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或改造,到2027年,淘汰老旧内河货船20艘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加快农业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老旧或配置国Ⅱ标准及以下柴油动力的主要农业机械,到2027年,淘汰600台套以上。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耕、种、收、管、烘等环节的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实施智慧农业“百千”工程,加强农机装备、设施大棚、农用冷库等传统设施装备数字化、加快老旧落后粮食烘干机具报废更新,到2027年,全面实现粮食烘干燃煤清洁能源替代。推动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推广茶叶、水果生产等小型特色农业机械和轻便智能机械装备,到2027年,建成4个特色产业“机器换人”高水平发展先行县。

  (十)提升教育医疗文旅设备水平。引导合乎条件的在绍高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和科研技术设备,加大教学、科研等专用设备投入。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成50所智慧校园标杆学校。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学装备更新改造,适度超前配置先进医疗装备,到2027年,医疗设施更新累计投资10亿元以上。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病房改造提升,到2027年,2—3人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推进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景区设施更新提升,到2027年,建成智慧旅游景区20家,完成游乐、演艺等文旅设备更新投资1亿元以上。

  (十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用足用好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推进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鼓励出台汽车置换更新、油换电等各类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全方面实施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鼓励驾考、驾培、邮政快递等领域新能源车替代,推动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全市每年组织并且开展汽车促销、巡展活动不少于10场,鼓励汽车企业推出以旧换新、购车赠送充电桩等配套活动。鼓励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化经营,组织并且开展汽车展销活动。支持汽车经销商开展优惠促销,鼓励各个地区对汽车以旧换新销售企业给予奖励。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强化电瓶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和推广,鼓励对老旧电瓶车报废并购买全新新国标电瓶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鼓励生产、销售企业热情参加电瓶车以旧换新,通过“厂家让一点、回收抵一点、置换补一点”等多种渠道让利于民,到2027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投集团

  (十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活动,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组织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市每年不少于10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以家电换购绿色智能家电的消费者予以补贴。鼓励家电大卖场、专卖店等在我市开展家电新品发布会、家电生活节等活动。全面实施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引导家电企业加大绿色智能家电供给,改造提升家电销售网络、仓储配送中心、售后维修等服务网点,组织家电下乡、家电进社区和以旧换新活动。到2027年,智能家电产业产值达到150亿元以上,培育年营收超10亿元企业5家。

  (十三)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重点企业组织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和局部升级改造等促销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居民购买智能安防、智能照明、智能马桶、智能睡眠、智能康养、智能影音娱乐等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开展存量房装修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全力发展绿色家装,加大家具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力度,推广水性涂饰、静电粉末涂饰、光固化涂饰等工艺和装备。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的利用互联网、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

  (十四)推动废旧产品二手商品回收。建立完善“以回收网络为基础,以分拣中心为枢纽,以骨干企业为支撑,以培育品牌为目标”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扎实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科学设置废旧产品暂时存放点,定期开展上门回收,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产品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到2027年,各区、县(市)和滨海新区至少建成1处土地使用年数的限制不少于10年的固定分拣中心,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站点300个,城镇再生资源回收率达到71%以上,形成全域覆盖的回收体系。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鼓励汽车生产商、4S店加大对二手汽车回购力度,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布局。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科技类产品、电瓶车等销售企业组织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供销总社

  (十五)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资源深度加工、伴生产品加工利用、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7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全面完成循环化改造。深化外卖塑料“零废弃”工作,推动商圈、学校、公共机构外卖餐具等低附加值回收利用,支持企业开发“以竹代塑”产品,到2027年,基本完成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探索开展光伏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推进设备及核心部件梯次利用。提标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再生水生产设施,鼓励工业园区、用水大户与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实现“点对点”定制供水,加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消防等市政杂用领域的再生水利用力度。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规范再生资源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推动企业慢慢地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十六)实施标准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企业制修订高于国家标准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汽车维修行业污染物排放等企业标准。支持公司参与制定碳足迹、再生塑料、绿色制造等标准,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推进循环经济等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推动企业和事业单位在纺织印染、化工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参与制定更多国内国际标准。到2027年,标准创新型企业达到80家以上。

  (十七)加大设备更新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合乎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化提升项目。鼓励各个地区加大设备更新和数字化改造扶持力度。用好省住房与城市建设、省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资金,持续实施好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中央和省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严格落实财政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加快设备更新

  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大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坚持市县联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积极争取中央政策资金支持,出台汽车专项消费券等政策,支持汽车、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鼓励对消费的人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

  (十九)优化金融支持。运用人民银行科学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完善技术改造贷款管理,支持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2024年全市新增超300亿元。推动银行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额度。

  市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绍兴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能要素保障,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确保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

  (二十一)强化创新支撑。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加快推进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争取实施重大科学技术项目20项以上。提升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江南分院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加大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支持,通过保险补偿、应用奖励等政策,加大对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

  上述措施涉及政策,在今后年度“1+9”政策修订时体现。2024年需新出台的政策,由相关责任单位在4月底前制订完成,报市发改委汇总。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