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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周集镇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资金安排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4-17 07:23:34 | 作者: bob官网app下载-新闻

 

  公告内容有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期限、建设内容、补助标准

  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包括项目名称、资产金额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带农机制等基本要素。3.对项目竣工进行公告。

  周集镇及受益村要在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做公告,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结果、项目验收结果、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基本要素。以上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并保留文字、图片等资料备查。

  要切实履行好主管单位的主体职责,督促周集镇按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尽早实施项目。周集镇要配合主管部门,及时报备项目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直主管部门及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批复下达后,

  周集镇要根据项目序时进度,将开竣工日期、资金拨付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等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从系统中提取数据,并对项目信息录入更新情况、项目数据质量情况做通报。三、严格项目建设程序

  项目经审批和备案后,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等。

  项目完成后,周集镇应主动开展自验,发现项目不符合项目计划的,必须及时进行整改或补救。自验合格后,提交项目实施和验收报告,向项目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县直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验收,督促乡镇加快财政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同时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四、完善项目后续管理

  运营管护主体责任。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项目实施单位理应当将通过验收的项目正式交付项目受益对象,并指导建立项目运营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和相关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正常运作,长期发挥效益。五、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周集镇作为财政衔接资金的使用主体,要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和冒领,确保资金安全。同时要规范合理使用资金,在项目实施前期准备阶段对工程建设价格要进行严格把关,防止资金流失。县财政局要根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

  2021〕450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专款专用、阳光操作。附件

  2024年镇北村优质粮(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项目资金安排表附件2:绩效目标申报表

  26米,檐口高10.35米,建筑面积1716平方米钢结构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200

  90人其中脱贫户5户17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人均不低于3000元,同时增加村集体收入13万元以上,实现脱贫户持续稳定脱贫,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感,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群众热情参加项目谋划,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通过村级评议,在村公示栏公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上报。项目建成后,可解决群众

  90人其中脱贫户5户17人就业,增加务工收入每户年均不低于3000元,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26米,檐口高10.35米,建筑面积1716平方米钢结构粮食仓储烘干房,配套建设给排水、强弱电、消防、绿化、厂区地面硬化等。

  ”是指与财政拨款共同用于同一脱贫攻坚项目的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金等。2.各地请根据真实的情况,选择比较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为三级指标和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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